老人養護中心立案申請、安養機構立案申請

申請設立臺北市私立老人長期照護、安養護機構應備資料

申請設立小型臺北市私立老人長期照護、安養護機構應備資料

申設臺北縣私立老人長期照護、養護、安養機構應備資料:

建築物變更使用規定項目檢討標準表—

申請設立臺北市私立老人長期照護、安養護機構應備資料

1. 社會局審核文件1式4份(屬免書證免謄本案件)-
(1)概況表。
(2)籌備會議紀錄。
(3)第一屆第一次董事會議紀錄。
(4)捐助暨組織章程。
(5)董事名冊、董事印鑑書。
(6)董事就任同意書、身分證影本。
(7)財產清冊。
(8)捐助人名冊。
(9)捐助人承諾書。
(10)工作人員名冊。
(11)入出所辦法。
(12)年度預算書。
(13)年度業務計畫書。
(14)所舍產權證明文件。
(15)所舍平面圖。
(16)建築物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。
2. 建物審查文件1式4份 -
(1)使用執照竣工圖。
(2)擬變更平面圖。
(3)不燃材料證明。
(4)如有影響建物主要結構之設施,應檢附結構檢討報告書。
3. 消防安全設備審查文件1式4份 -
(1)消防原核准圖。
(2)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圖。
(3)擬變更後消防平面圖。

 

申請設立小型臺北市私立老人長期照護、安養護機構應備資料

1. 社會局審核文件1式3份(屬免書證免謄本案件)-
(1)概況表。
(2)籌備會議紀錄。
(3)組織章程。
(4)財產清冊。
(5)工作人員名冊。
(6)負責人身分證。
(7)入出所辦法。
(8)年度預算書。
(9)年度業務計畫書。
(10)所舍產權證明文件。
(11)所舍平面圖。
(12)建築物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。
2. 建物審查文件1式3份 -
& (1)建物平面圖謄本。
(2)使用執照竣工圖。
(3)擬變更平面圖。
(4)不燃材料證明。
(5)如有影響建物主要結構之設施,應檢附結構檢討報告書。
3. 消防安全設備審查文件1式3份 -
(1)消防原核准圖。
(2)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圖。
(3)擬變更後消防平面圖。

 

申設臺北縣私立老人長期照護、養護、安養機構應備資料:

一、應備證件:身分證,地籍謄本,其他證書。下列資料1式8份 -
1.申請書
2.設立計畫書或擴充計畫書
3.產權證明文件
4.設立籌備會議記錄影本
5.第一屆第一次董事會議記錄
6.法人捐助章程影本
7.董事名冊
8.法人財產清冊
9.願任董事同意書
10.捐助人財產名冊
11.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契約
12.營運之擔保證明資料
13.辦理土地變更所需各項資料
14.飲用水水質檢測報告先送環保局審查
15.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先送環保局審查
16.法人董事印鑑冊
17.法人登記證書影本
18.財團法人原主管機關核准附設老人福利機構函影本
註:
(1)財團法人附設之老人福利機構應填送1-18項資料
(2)登記為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應填送1-15項資料
(3)小型免辦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者應填送1-3、11-15項資料
二、建物審查文件1式8份 -
(1)使用執照竣工圖。
(2)擬變更平面圖附隔間面積及其用途說明。
(3)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。
(4)如有影響建物主要結構之設施,應檢附結構檢討報告書。
三、消防安全設備審查文件1式8份 -
(1)消防原核准圖。
(2)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圖。
(3)擬變更後消防平面圖。

 

建築物變更使用規定項目檢討標準表—

H-1類規定項目檢討標準表(養護機構、安養機構、宿舍)

 

F-1類規定項目檢討標準表(醫院、療養院、做月子中心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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