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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習班立案申請、安親班(課後托育中心)立案
台北市私立補習班立案應備資料
台北市私立補習班立案需檢附下列文件:
1、班舍位置圖。
2、教學科目表。
3、教學課程進度表。
4、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如為財團法人附設補習班,應檢附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附設補習班核准函及董事會議件)。
5、建築物核准作補習班使用之建築物(變更)使用執照、核准平面圖及核准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。(如班舍面積不足200平方公尺之建築物得依「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」、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」辦理,並備妥擬變更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圖說各 3 份)。准予籌設後另備妥核准建築物室內裝修平面圖。
6、組織規程。
7、學則。
8、共同設立人名冊。
新北市私立補習班立案應備資料
新北市私立補習班立案需檢附下列文件:
1、設立人及班主任學經歷、身份證明文件(另自行檢附二張二吋設立人照片)。
2、班舍如屬承租須檢附租賃契約書(租期二年以上)。
3、班舍使用證明文件(含土地、建物使用執照及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影本,須變更為補習班用途)。
4、設班基金存款證明。
5、防火管理人資料證明(總樓地板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上者須檢附)。
6、檢同原竣工圖。
7、檢同原消防圖。
8、申請設立短期補習班申請書一式二份(含一份正本、一份影本):
(1)短期補習班立案申請表
(2)短期補習班教學科目暨每週教學時數表
(3)短期補習班週課表
(4)短期補習班教學進度表
(5)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履歷冊(含身份、學歷、技能證明文件)
(6)設班基金存款切結書
(7)短期補習班班舍平面圖(須與原竣工圖相符並自行清楚繪製)
(8)短期補習班班舍位置略圖(班舍附近之地圖)
(9)短期補習班財產目錄表
(10)所有教職員(含設立人及班主任)之非具軍、公、教、學生身分切結書
(11)短期補習班組織規程
(12)短期補習班學則
(13)短期補習班設班基金存款證明(向金融機構存妥一年以上定存單後影印附上)
(14)各類短期補習班申請立案應附表件一覽表
台北市私立課後托育中心立案應備資料
1、社會局部份:(請備1式3份)
(1)申請書。
(2)服務概況表及業務計畫。
(3)財產清冊。
(4)機構工作人員名冊。
(5)年度預算書。
(6)機構收退費標準管理辦法。
(7)機構平面圖。
(8)其他相關必要文件(例如:申請設立財團法人托兒機構時除前項文件外,應依臺北市兒童福利
補習班立案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辦理)。
2、建物部份:(文件請備1式3份、圖說請備1式4份)
(1)建物平面謄本。
(2)擬變更平面圖。
(3)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,應檢附室內裝修合格證。
3、消防局部份:(請備1式4份)
(1)建築物原核准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說。
(2)變更核准建築平面圖說。
(3)擬變更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說。
新北市私立課後托育中心立案應備資料(補習班立案)
1、私立課後托育中心設立申請書(含托育中心名稱、地址及創辦人之基本資料)。
2、創辦人本人之戶籍謄本。
3、私立課後托育中心設立目的及事業計畫書。
4、私立課後托育中心財產清冊。
5、課後托育中心收托場地之建物、土地登記簿謄本、地籍圖謄本(最近三個月內)。
6、土地分區使用證明。
7、房屋使用同意書(立案自有者免附,如係租賃並請補附租賃契約書影本)。
8、土地使用同意書(自有者免附,如係租賃並請補附租賃契約書影本)。
9、「課後托育中心」使用之使用執照暨竣工圖影印本。
建築物變更使用規定項目檢討標準表—
D-5類規定項目檢討標準表(補習班立案 、安親班立案 、托育中心立案 )